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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初级职称《经济法基础》教材调整说明表


2012 年度初级职称《经济法基础》教材调整说明表

2011 年教材

2012 年教材

内容

内容

第三章营业税法律制度

105

27

自 2010 年 1 月 1 日起 ,个人将购买不足 5 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 5 年 ( 含 5 年 ) 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 5 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 5 年 ( 含 5 年 ) 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自 2011 年 1 月 28 日 起 ,个人将购买不足 5 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 5 年(含 5 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 5 年(含 5 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105

27

109

29

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暂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自 2010 年 12 月 1 日起 ,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109

29

112

18

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暂不征收教育费附加。

自 2010 年 12 月 1 日起 ,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教育费附加。

112

17

115

9

3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同志( 2008 年 12 月 29 日 财税 [2008]174 号)

3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2011 年 1 月 27 日 财税 [2011]12 号)

115

9

115

19

36.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暂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通知( 1994 年 2 月 25 日 国税发 [1994]38 号 )

36. 国务院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的通知( 2010 年 10 月 18 日 国发 [2010]35 号)

115

19

第四章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117

4

“……进行了第四次修正。”后加

2007 年 12 月 29 日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了第五次修正。 2011 年 6 月 30 日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 的决定》,对《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了第六次修正。

117

4

117

25

每月减除费用 2 000 元

每月减除规定费用

117

29

131

20- 本页最后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5%~45% ……费用后的余额。

根据 2011 年 6 月 30 日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纳税人 2011 年 9 月 1 日 (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3% ~ 45% 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见表 4-1 。

纳税人 2011 年 9 月 1 日前 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 2011 年 9 月 1 日 以后入库,均应适用税法修改前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131

14

132

3-14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根据 2011 年 6 月 30 日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合伙人) 2011 年 9 月 1 日 (含)以后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见表 4-2 。

132

3

133

11

财产转让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

133

12

133

13

财产转让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

133

14

134

15

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 2 000 元后的余额

自 2011 年 9 月 1 日 起 ,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 3500 元后的余额

134

15

134

20-21

在 2000 元扣除额的基础上,再…… 4 800 元。

费用扣除总额为 4800 元。

134

20

134

28-29

自 2008 年 3 月 1 日 起 ……即 2 000 元 / 月。

自 2011 年 9 月 1 日 起 ,个体工商户业主的费用扣除标准统一确定为 42 000 元 / 年,即 3 500 元 / 月。

134

27

135

22-23

从 2008 年 3 月 1 日 起 …… 2000 元。

从 2011 年 9 月 1 日 起 投资者费用扣除标准每月为 3 500 元。

135

21

136

21

2000 元

3500 元

136

20

139

17

2000 元或 4800 元

减除费用标准

139

17

140

5

一律

一般应将全部奖金

140

5

140

6

“……缴纳个人所得税。”后新增

但对于合并计算后适用税率提高的,可采取以月份所属奖金加当月工资、薪金,减去当月费用扣除标准后的余额为基数确定适用税率,然后将当月工资、薪金加上全部奖金,减去当月费用扣除标准后的余额,按适用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对按上述方法计算无应纳税所得额的,免予征税。

140

6

140

7-16

【例 4-9 】王某…… 1175 (元)。

【例 4-9 】中国公民王某, 2011 年 9 月取得工资、薪金收入 5 500 元,请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计算王某当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解析】自 2011 年 9 月 1 日起,减除费用标准调整为 3 500 元 / 月,适用 3%-45% 的超额累进税率(表 4-1 )。

王某当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计算如下: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5 500-3 500=2 000 (元)

全月应纳税额 = ( 2 000 × 10%-105 ) =95( 元 )

140

10

146

14

【例 4-13 】

删除“( 1 )薪金收入 2 900 元;”和“( 1 )薪金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 = ( 2 900-2 000 )* 10%-25=65 (元)”,其它序号相应调整。“( 5 )李某 3 月份……”的内容改为“( 4 )李某 3 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 =560=440=1 000 元”

146

13

151

23 、 28 、 31

次月 7 日内

次月 15 日内

151

23 、 28 、 31

152

5 、 10 、 13 、 27

7 日

15 日

152

5 、 9 、 12 、 24

154

26

“……第四次修正”后加

2007 年 12 月 29 日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五次修正 2011 年6 月30 日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次修正

154

21

154

28

“…… 452 号修订”后加

2011 年 7 月 19 日 国务院令第 600 号修订

154

25

156

最后

本页最后加

42. 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1 年 7 月 29 日 国税发 [2011]46 号)

43. 关于修订《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 2011 年 7 月 31 日 国税发 [2011]47 号)

156

33

第六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243

14

“四、纳税申报”前增加

2010 年 12 月 20 日 国务院以第 587 号令的形式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2011 年 2 月 14 日 国家税务总局以第 25 号令的形式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对发票的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进行了新的规定。

243

11

261

29

“……自 2004 年 5 月 1 日起 施行。”后增加

2010 年 2 月 10 日 国家税务总局以第 21 号令的形式发布《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自 2010 年 4 月 1 日 起施行。

261

27

263

9

“和第 6 项第( 1 )、( 2 )、( 3 )目所列行为”删除

263

8

265

10

“退税”后增加

、抵扣税款

265

10

265

12-13

……委托征收的单位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行为不服的,或者对税务机关不予审批减免税或者出口退税、不予抵扣税款、不予退还税款的行为不服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

……委托征收的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行为等不服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

265

12

272

12-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1993 年…… 174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2010 年 12 月 20 日 国务院第 587 号令发布)

272

12

272

14-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157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2011 年 2 月 14 日 国家税务总局第 25 号令发布 )

272

13

272

32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暂行)(……发布)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2010 年 2 月 10 日 国家税务总局第 21 号令发布)

272

31

表 4-1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 % )

速算

扣除数

含税级距

不含税级距

1

不超过 1 500 元的

不超过 1 455 元的

3

0

2

超过 1 500 元至 4 500 元的部分

超过 1 455 元至 4 155 元的部分

10

105

3

超过 4 500 元至 9 000 元的部分

超过 4 155 元至 7 755 元的部分

20

555

4

超过 9 000 元至 35 000 元的部分

超过 7 755 元至 27 255 元的部分

25

1 005

5

超过 35 000 元至 55 000 元的部分

超过 27 255 元至 41 255 元的部分

30

2 755

6

超过 55 000 元至 80 000 元的部分

超过 41 255 元至 57 505 元的部分

35

5 505

7

超过 80 000 元的部分

超过 57 505 元的部分

45

13 505

注: 1. 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

2. 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表 4-2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 % )

速算

扣除数

含税级距

不含税级距

1

不超过 15 000 元的

不超过 14 250 元的

5

0

2

超过 15 000 元至 30 000 元的部分

超过 14 250 元至 27 750 元的部分

10

750

3

超过 30 000 元至 60 000 元的部分

超过 27 750 元至 51 750 元的部分

20

3 750

4

超过 60 000 元至 100 000 元的部分

超过 51 750 元至 79 750 元的部分

30

9 750

5

超过 100 000 元的部分

超过 79 750 元的部分

35

14 750

注: 1. 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所得额;

2. 含税级距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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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0-08-27 11:30:29【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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